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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11月4日上午,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在南苑湿地公园举行2024年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26个街镇代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工作者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群众体验模拟烟雾逃生屋。新京报记者 王子诚 摄在启动仪式上,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先对消防先进宣传街道和消防宣传先进个人进行颁奖,对大力支持消防宣传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消防宣传工作中。截至目前,丰台全区火灾发生率同比去年下降13%,今年内没有发生电动自行车室内火灾事故,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自防自救力量平均到场用时同比去年提升1.8分钟,在初期火灾处置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南苑湿地公园的体育场上,支队同步开启了消防主题迷你乐园和消防健步走活动,让现场群众参与其中,并且在健步走活动的起点和终点均设置了趣味消防小游戏。在消防主题迷你乐园里,有智能电表、顺丰防火轻骑兵等消防技术展示摊位,同时还设有VR消防游戏体验区、模拟烟雾逃生屋,供群众排队体验,在游戏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少逃生疏散知识、消防安全常识。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以消防宣传月为契机,持续策划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人人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编辑 甘浩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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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第八个全国消防宣传月,11月1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会同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社会工作部,选取了一则因电动车电池充电起火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走进殷行街道开展第四场杨浦区社区巡回审判活动,进一步发挥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机制作用,把消防安全普法知识真正送到“家门口”,以期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事故发生在某小区一栋居民住宅楼内。2023年8月初的一天,该楼501室的租客李某(以下提到人物均为化名)将电动车的锂电池拿回住处,放在卧室阳台地面充电。次日凌晨,因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热失控起火,从而引发火灾。在消防救援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从5楼流到4楼,又流到3楼,导致401室、301室房屋遭到消防水浸泡,屋内家具、家电、门套等遭到严重损坏。

301室业主梁某认为,李某的行为造成其房屋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501室业主吴某及二房东顾某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加之小区物业公司未在楼道、宣传栏等进行防火安全宣传,也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故梁某将501室的租客李某、业主吴某、二房东顾某及小区物业公司均告上了法庭,主张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近14万元。

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违反电动车充电管理规范而引发火灾,属于过错方,由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电动车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主体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要从是否具备侵权合意、分别或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

房屋出租有风险,合理使用需谨慎。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时,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因承租人未合理使用房屋导致房屋受损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转租的情形下,即便二房东未实际使用房屋,但其仍然负有向大房东返还完好房屋的义务。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车充电专用区域,物业公司应加强充电区域的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积极宣传充电用电安全,防患于未然。

“自己家里就有一辆电动车,虽然小区里有专门充电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太麻烦,就每天晚上停在楼下,把电瓶取出来拿回家充电,跟案件中的李某一样,现在想想也后怕,一旦发生火灾不堪设想。就算运气好,没有出人命,但造成的其它破坏的处理,也费钱费时又费力,邻居之间还伤感情,实在是得不偿失!今后还是要规范停放和充电,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

“电动车在我们国家已经非常普及了,但是大家对于电动车规范使用的安全意识还是没有到位,特别是充电问题。今天的庭审正好给大家提了醒,让大家知道平常社区里宣传的那些安全规范都不是空话,而是现实中多次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深刻教训。这起案件从使用人、房东、物业公司等多个角度阐释责任的承担范围,法官释法说理清楚有据利来体育综合,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