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2月24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近五年审理的虚假工商登记类行政案件特点及原因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通报了典型案件。在一起案件中,原告主张某公司登记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为虚假材料,涉案登记应为虚假行为。但经法院调查发现原告在被诉登记发生前已经知晓,并在登记发生后通过实际行动予以认可,因此驳回该诉求。 2020年11月13日,某教育服务机构向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工商登记及备案变更申请,包括将其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为邢某、股东登记变更为邢某和樊某,同时将邢某备案为董事成员和经理、将樊某备案为监事。2020年11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上述变更登记及备案申请。 邢某和樊某称,在上述登记发生时二人均为在校大学生,结识了自称大学教授的刘某,打算与其合作经营,但后未协商一致,刘某是在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中介人员,对其个人购买来的教育机构进行了上述登记备案变更。于是二人诉至法院,主张当时登记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为虚假材料,涉案登记应为虚假行为。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刘某、樊某、邢某及中介人员的微信群聊天记录,邢某、樊某一直在该群内且均参与对教育机构变更登记和经营事项的讨论,为进行登记,二人在群内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等材料,在登记作出后仍在群内继续讨论后续事宜,并且提及营业执照的保管等具体经营管理运作。直到登记作出后约一周,邢某、樊某因与刘某在经营方面无法达成合意,才对该次登记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因此,上述事实能够证明二人在被诉登记发生前已经知晓,并在登记发生后通过实际行动予以认可,该次登记不属于虚假登记。昌平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二人的诉讼请求。编辑 甘浩校对 陈荻雁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昌赣高铁通车五周年:实拍“95后”女列...在哪下载安装?“最强县级市”市委书记调整好用吗?
作者: 詹仁梁 2024年12月30日 02:47357.2MB
查看367.5MB
查看9.7MB
查看513.16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863欧苑馥w
专家:尹锡悦在利用法律空间脱困⚭🥋
2024/12/30 推荐
187****2293 回复 184****446:43岁阿娇晒美照 似乎又吃胖不少🔇来自梅河口
187****9827 回复 184****8315:逆境中的毛泽东,从不谈焦虑🚇来自内江
157****4677: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富阳
7590关菡绿533
中欧班列(西安)运回2021年首趟“洋年货”🦌➕
2024/12/29 推荐
永久VIP:一个善良村妇的自杀始末🖐来自南宁
158****316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来自吴江
158****6845 回复 666📳:立足“大时代”,写好“大文章”🥃来自阿克苏
517季晶彦yy
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座谈会在成都举办⬛👫
2024/12/28 不推荐
缪志策ky:2人造谣大熊猫遭虐待 警方通报:移送起诉⚞
186****6924 回复 159****1511: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可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