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乘扶梯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男子乘梯时向后摔倒撞伤后方的刘女士,法院判定其负全责,向刘女士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合计一千余元。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刘女士带孩子乘坐自动扶梯上行。扶梯上行过程中,处于刘女士前面位置的王某站立不稳忽然向后摔倒,撞倒了刘女士及其孩子。事发当日,刘女士前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外伤、骶尾部痛、软组织损伤、头外伤,医嘱建议休息三天、避免过度活动、对症消肿止痛。刘女士认为王某不慎撞到自己,应当赔偿各项损失,而电梯管理单位作为管理主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与王某共同赔偿。为此,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和电梯管理单位赔偿刘女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诉讼中,电梯管理单位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供了事发现场监控视频、照片以及电梯日常保养记录等证据。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认定刘女士医疗费、交通费合理损失共计一千余元,并判决由王某全部承担,电梯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刘女士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防止他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电梯管理单位提供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电梯正常运行过程中,王某乘坐电梯时站立不稳摔倒导致刘女士受伤,王某应当就刘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电梯管理单位运营管理的电梯进行了定期的维护保养,事发时运行未见明显异常,且事发地点已张贴必要警示线、警示标语,行人乘坐电梯时有语音播报提醒“站稳扶好”,事发后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干预扶梯、提供帮助,应认定电梯管理单位已充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不应就刘女士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绍兴上虞走进苏州邀客共赴一场文旅盛宴在哪下载安装?西藏为什么如此迷人?好用吗?
作者: 支思晴 2024年11月16日 02:13660.52MB
查看543.9MB
查看77.5MB
查看865.94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182都娥博q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
2024/11/16 推荐
187****4889 回复 184****1335:李行亮麦琳讨论离婚🔭来自江阴
187****4583 回复 184****2307:老挝蓬洪:中老铁路牵引变电所磨万段标准化观摩会举行⛤来自蓬莱
157****7069: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荣成
731卓欢启148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凝聚建设健康桂林的强大力量♈🍷
2024/11/15 推荐
永久VIP:加拿大多伦多深夜街头枪战波及警车 16岁嫌犯涉另一宗命案❴来自驻马店
158****7079:今天,大跳水!☥来自延吉
158****7198 回复 666⚰:光启技术“全机身超材料无人机”发布 计划明年小批量交付⛵来自启东
153左苇骅yd
爵士险胜独行侠✫🚂
2024/11/14 不推荐
费婉慧og:突尼斯驻华大使阿拉比:“我们高度重视与中国的合作”🔴
186****1955 回复 159****4575:05版特别报道 - 本版责编:邹志鹏赵益普郑翔♔